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部委介紹:文化部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簡稱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聯系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地 址: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郵 編:100020
電 話:010-59881114
網 址: http://www.mcprc.gov.cn/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部長 蔡 武
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歐陽堅
黨組成員、副部長 趙少華
黨組成員、中紀委駐
文化部紀檢組組長 李洪峰
黨組成員、副部長 楊志今
黨組成員、副部長 王文章
黨組成員、國家文物局
局長 單霽翔
黨組成員、部長助理 高樹勛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法律法規草案。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動漫、游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游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擬訂對外及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導駐外使(領)館及駐港澳文化機構的工作,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廳
政策法規司
人事司
財務司
藝術司
文化科技司
文化市場司
文化產業司
社會文化司
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對外文化聯絡局 (港澳臺辦公室)
機關黨委
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離退休干部局
機關服務中心
報考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2011年招考14個職位16名公務員
報名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2011年招考14個職位16名公務員,涵蓋多個專業,以經濟、文史、外語為主,報考人數較多,個別職位競爭非常激烈
分數線
一、2011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二、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三、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四、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五、2007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總分為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總分為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總分為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六、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國家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總分115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數+申論分數),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其中,報考專利審查員職位和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中央垂直管理系統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其中,報考空中警察職位和地市級以下氣象局、煤礦安全監察局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七、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兩科考試:總分12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參加中央、國家機關一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5分。中央垂直管理系統兩科考試:總分11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中央垂直管理系統一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