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模擬試題(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劉真、《女子文學》、《法制文學選刊》、《文匯月刊》編輯部及中國水利電力文學藝術協會因侵害王發英名譽權,被起訴到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各被告停止侵害,并 在原發表侵害原告名譽權作品的刊物上,刊登道歉聲明(道歉聲明須經法院審核),為王發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分別承擔一定數量的經濟賠償。一審宣判后,被告劉真、《女子文學》編輯部不服一審判決,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s
2.答案提示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上訴人劉真撰寫的《特號產品王發英》一文,多處使用侮辱性語言,侮辱王發英的人格,并一稿多投,在社會上擴大了不良影響,侵害了王發英的名譽權。上訴人《女子文學》編輯部和原審被告《江河文學》編輯部、《文匯月刊》編輯部、《法制文學選刊》編輯部,分別發表、轉載了劉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王發英的名譽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并無不當。劉真及《女子文學》編輯部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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