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估師考試制度與政策復習資料52
來源:環球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25 16:26:25
第二節房地產轉讓管理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lesson.asp?top=705&up=768"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s/705-768.j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一、房地產轉讓的概述(掌握)
1、房地產轉讓的概念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管理規定》對此概念中的其他合法方式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定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為:(1)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3)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4)以房地產抵債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產轉讓的實質是房地產權屬發生轉移。《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例題:下列情形中,屬于房地產有償轉讓的有( )。(2003年試題)
A.房地產買賣
B.房地產入股
C.房地產繼承
D.房地產抵債
E.房地產典當
答案:ABD
解析:房地產繼承、房地產典當均不屬于房地產有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