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十辯校車安全條例草案
來源:浙江在線發布時間:2012-01-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碰撞四:教育部門牽頭還是其他部門牽頭
有些意見提出,應明確由教育部門牽頭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以促使教育部門統籌考慮學校的規劃布局和校車的合理使用,統一指導、監督學校和幼兒園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些意見則認為,校車安全管理涉及車輛的安全技術條件、駕駛員的資格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等,這些都不是教育部門管得了的,應屬于公安部門的職責。建議由公安部門牽頭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些意見提出,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運輸體系的規劃和運輸市場管理等,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應當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
還有些意見提出,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門多,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避免相互推諉,形成管理漏洞。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設立校車安全管理委員會或辦公室等方式,建立齊抓共管的校車安全管理體制。
碰撞五:校車運營是否應當市場化
有些意見提出,校車是純公益性事業,校車的購置和運行應當由政府全盤負責,不能市場化、商業化。政府可以購置校車交給教育等有關部門運營,或者直接成立校車運營單位運營校車。如果商業化運作,以盈利為目的,難以從根本上保障校車安全。
有些意見則認為,校車服務雖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不宜由政府全包下來,由政府包下來是不可持續的。應當走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路子,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由企業具體承擔校車運營業務,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并加強安全監管。
碰撞六:駕駛人資格條件是否應該更加嚴格
關于校車駕駛人的資格條件,有些意見認為,征求意見稿規定的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還不夠嚴格,應更嚴格一些。如:將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資格“3年以上”改為“5年以上”;將年齡不超過60周歲改為不超過50周歲,并規定年齡下限,太年輕了不行;要求校車駕駛人應具備一定的安全防衛技能;增加對校車駕駛人心理素質的要求;校車駕駛人必須沒有發生過任何交通責任事故,等等。
有些意見則認為,征求意見稿規定的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太嚴,在很多農村地區實際上不可行。農村有A本(大客車駕駛證)的人本來就很少,再把校車駕駛人的資格條件提得這么高,農村到哪里去找校車駕駛員?校車駕駛人只要有相應車型的駕駛證,有一定的駕駛經驗就可以了,保證安全關鍵是要有責任心。其他方面的條件過于嚴苛,沒有多大意義。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