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備考練習(25)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8-15
1、下列符合合同解除條件的是( )。
A、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B、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C、未按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的
D、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E、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答案:ABDE
解析:見教材第209頁。
2、建設單位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工程導致質量問題,應該由施工單位負責的是( )。
A、地面起砂
B、梁板開裂
C、墻皮脫落
D、電氣漏電
答案:B
解析: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3、有關工程竣工日期的確定錯誤的是( )。
A、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B、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C、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的,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D、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答案:D
解析: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應該以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4、某建設工程合同約定,“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2個月內,結清全部工程款”。2005年10月1日工程通過竣工驗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文 件,10月20日承包人將工程移交發包人,但發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06年5月1日,承包人將發包人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 則利息起算日應為( )
A、2005年10月10日
B、2005年10月20日
C、2005年12月1日
D、2006年5月1日
答案:C
解析: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日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1)建設工程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注意合同約定,按約定履行。
5、由于建筑材料價格上漲導致承包人索賠,根據計價方式的不同,對于該索賠不予支持的是( )。
A、可調價
B、成本價酬金
C、固定價
D、總價
答案:C
解析: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
6、某商品房工程開發商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2000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后欠施工單位500萬元工程款,開發商賣給王某等商品房10套,已支付全部房款,銀行和施工單位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拍賣已建成的全部房屋還款,則( )。
A、銀行的貸款在先,拍賣后所得款項由銀行優先受償
B、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已經墊付,拍賣后應優先受償
C、開發商賣給王某等商品房10套無效,應該拍賣
D、買受人購買的房屋有效,承包人和銀行的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作出了如下解釋:
1.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的規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2.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3.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程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4.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