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要點(4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3-05
1Z301047 工程監理制度概念☆指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依法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對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參與方☆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關系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委托代理關系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發包與承包的關系 ☆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但兩者之間無合同
2.實行強制監理的工程范圍(五類)·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5萬平米以上
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米以下,可以實行監理,由省級規定·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公益、公眾安全基礎設施項目☆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3.監理的依據·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遵守☆推薦性標準-合同約定·設計文件 ☆按設計要求施工單位 ☆發現設計有問題,報告建設單位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4.監理的內容(雙方可約定)·質量·工期·資金·安全
5.監理的權限·發現施工不合格的,有權要求施工企業改正·發現設計有問題的,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6.監理單位的違法行為·監理單位不得與被監理的施工單位,建材、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實質性的利益關系·不得轉讓監理業務·監理單位失職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責任☆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