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練習題及解析(7)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17
參考答案及解析
1.A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于2008年4 月30日公
布施行。
2.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條規定:客戶可以通過
書面、電話、互聯網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公司
下達交易指令。客戶的交易指令應當明確、全面。期貨公司不得隱瞞重要事項或
者使用其他不正當手段誘騙客戶發出交易指令。
3.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務院商務主
管部門對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境外商品期貨交易的品種進行核準。境外期貨項
下購匯、結匯以及外匯收支,應當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4.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務院期貨監
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時,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
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其他有關部門
和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5.D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的管理辦
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6.C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期貨公司辦理下列
事項,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批準:(一)變更法定代表人;
(二)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三)設立或者終止境內分支機構;(四)變更
境內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負責人或者經營范圍;(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
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前款第(~)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所
列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
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前款第(三)項所列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
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 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7.A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客戶保證金不足
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問內及時追
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
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8.B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保證金不足的,
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并由此取得對該會
員的相應追償權。
9.C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務院商務主管
部門對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境外商品期貨交易的品種進行核準。
10.D「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期貨投資者保障
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財
政部門制定。
11.D「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ABC 三項均屬于期
貨交易所的職責。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D 項屬于中
國證監會的職權。
12.C「解析」參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13.D「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三、十四、十七條規定,
ABC 三項均需要經證監會批準。D 項是期貨交易所的法定職責,無須經中國證監
會批準。
14.D「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ABC 三項均屬
于總經理的職權,D 項屬于理事會職權之一。
15.D「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
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二)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
管理人員不少于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