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多選題例析(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2
參考答案及詳解
不定項選擇題
161. B「解析」甲竊取公司公款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因為甲是利用職務上
的便利獲得公款的;由于甲是國家工作人員,故不會構成職務侵占罪。挪用公款
罪與貪污罪一個重要區別就在于是否據為己有,挪用公款罪只是暫時" 借取" 公
款使用,并沒有自己占有的意思,本題中甲明顯具有自己占有的意愿,故不構成
挪用公款罪。
162. A B「解析」甲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為乙非法謀取
利益,并收受乙的" 信息費" ,屬于受賄行為;此外,甲作為會計人員,屬于期
貨公司的知情人士,他將內幕信息告訴乙并指示乙買賣期貨,構成了泄露內幕信
息罪。
163. B「解析」根據《刑法修正案》第六條的規定,甲與妻子之間已經構成
了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罪,屬于共同犯罪。
164. A C D「解析」若甲不是國家工作人員,根據以上幾題的分析,可以得
出甲構成了 A C D三項罪名。
165. B「解析」很明顯,乙構成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的對象是單位,而本
題中對象是甲,不構成對單位行賄罪;乙的行為只是利用甲告訴他的內幕信息獲
得利益,并沒有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也不構成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罪。
166. A B D「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期貨公
司申請停業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財產,清退或者轉移客戶。
167. A B C「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停業
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一)停業申請書;(二)停業決議文件
;(三)關于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的情況報告;(四)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168. C「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期貨公司恢
復營業的,應當符合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規則。停業期限屆滿后,期貨公司仍未
能恢復營業或者仍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期貨交易管
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注銷其期貨業務許可證。
169. A C「解析」《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理》第十條規定,甲雖有從業
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因其最近3 年內曾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撤銷證券、期貨從業
資格,該期貨公司不應當為其辦理從業資格申請。該期貨公司可以繼續聘用甲,
只要其在公司中不開展期貨業務活動。
170. D「解析」該公司未按照《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
規定履行報告義務,《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證監會應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