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考點復習(3)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1-26
1.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屆滿前60日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延期后有效期仍然為5年。
2.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有效期為3年。
5.不予注冊的情形: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注意:年齡超過65周歲的,不予注冊,注冊后年齡超過65 周歲,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由于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是高強度的工作,需要注冊建造師本人具有良好的體質。因此,對于高齡申請者不予注冊既是對國家和社會財產的安全負責,也是對申請者本人的人身安全負責。所以,本規定參照其他執業資格制度規定了注冊建造師執業的年齡的上限,超過這個年齡即收回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6.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接受120學時繼續教育。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
7.注冊建造師違法從事相關活動,違法行為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注冊機關。
8.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公字號);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國字號);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國際號)。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服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或者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招標。
9.可以不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建設項目:即兩特項目(采用特定專利、造型特殊要求)的勘察、設計項目可以直接發包。
10.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項目: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