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筑工程復習指導58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21
七、高處作業安全隱患防范
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易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
1.高處作業安全控制的主要內容
臨邊、洞口、攀登與懸空、操作平臺、交叉作業等。
2.高處作業安全控制的要點
護欄、遮擋、安全網、警示標志、警示燈、照明等。
3.臨邊作業
必須設置防護欄桿,超過3.2m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4.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范措施
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Om設一道安全網。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5.攀登作業的安全隱患防范措施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2012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粱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粱的強度。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
6.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范措施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配置防護網、欄桿等防護措施。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7.操作平臺的安全防范措施
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lOm2,高度不應超過5m;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
八、施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
1.塔吊的安全控制要點
塔吊的軌道基礎和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塔吊的拆裝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機械管理人員;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特殊作業操作人員。
塔吊安裝后,應進行整體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無線荷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1000.
塔吊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可靠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201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并設立避雷裝置。
塔吊的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
2.土石方機械的安全控制要點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施工:
(1)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危險時;
(2)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暴發時;
(3)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
(4)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
(5)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3.施工電梯的安全控制要點
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電梯,必須是通過省、市、自治區以上主管部門鑒定合格和有許可證的制造廠家的合格產品。
在施工電梯周圍5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開槽。電梯2.5m范圍內應搭堅固的防護棚。
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和樓層站臺,牽拉懸掛腳手架、施工管道、繩纜、標語旗幟及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運行到上下盡端時,不準以限位停車(檢查除外)。遇有天氣惡劣,如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導軌結冰等情況;燈光不明,信號不清;機械發生故障,未徹底排除;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規定等情況時應停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