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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法的具體做法是對某些化學事實從反向進行思考,改變某一或某些化學事實的敘述方式,變正向敘述為逆向敘述,從逆向提出問題。例如,《序言》中提到:在化學變化中常伴隨放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等現象的發生。在學習過程中,我們可以從逆向的角度提出“伴隨放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等現象的發生的反應是否一定為化學變化?”等問題。
該方法通過觀察某一事物或某一過程中的“異常點”,從而有針對地提出問題。由于“異常點”中往往隱含許多問題,于是,學習過程中要善于抓住異常之處發現問題。例如,在學習分子的定義時學到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微粒,我們可以提問:物質具有化學性質也有物理性質,為何分子只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而不能保持其物理性質呢?
化學事實往往存在相同或相異的地方,學習過程中要善于對不同的事物或化學事實進行對比,通過比較事物間的不同提出有關問題。氧氣和臭氧均為只有氧元素組成的單質,那么,“它們是否屬于同種物質?其性質是否一樣?由它們組成的物質是否屬于單質?”又如,元素是具有相同荷電荷數的一類原子的總稱,原子和元素之間的關系和區別。
具有某種屬性的物質往往有多種,而且某種物質通常具有多種屬性(如用途)。課本限于篇幅或其他原因,不可能對有關事物的屬性一一加以羅列。學習過程中,應學會窮追不舍,發現問題。如,課本中有談到“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一種微粒”,這里說分子僅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一種微粒。那么,“除了分子之外,還有哪些微粒可以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呢?如果一種物質是由原子或離子構成,它們的化學性質又由何種微粒保持呢?”
實際生產生活中存在許多化學現象,其中隱含許多化學知識,學習時,要善于聯系實際,發現問題。如“夏天自行車輪胎充氣太足容易爆裂?,氣球上升到高空會爆炸?干洗的衣服要晾曬一段時間?為了避免感染感冒家里要燒醋?
抓住事物內部的因果關系,由“果”導“因”或由“因”推“果”。這是常見的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的一種方法。如:我們知道,元素的結構決定性質,于是在學習過程中,抓住“果”(元素的性質)來探求“因”(原子的最外層電子數目);或抓住“因”推到事物的“果”。如在化學變化中分子發生分裂,原子重新組合,“因”(在這一過程中原子種類不變),“果”(一類原子總稱的元素也不會改變)。“因”(原子的數目不變),“果”(原子的質量也不會改變,元素的質量也不會改變)。
化學概念包含內涵和外延兩部分。內涵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屬性的總和;而外延是指概念的對象范圍。如“單質”和“分子”的概念其內涵和外延可以表示如下:
概念——內涵——外延
單質是指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同種元素組成——純凈物
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一種微粒——物質化學性質——微粒
通過改變概念的內涵或外延,可以提問:(1)“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物質屬于單質”;(2)“分子是保持物質性質的一種微粒”。這兩種說法是否正確?
上面介紹七種常見的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的途徑,掌握這些途徑,將有助于發現問題。希望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善于利用以上途徑,經常問一問、想一想,努力提高學習能力。
當然個人在學習過程中能否發現問題或能否提出好的問題標志著他的學習水平的高低和能力的強弱,提不出問題或者提不出好的問題,往往是學習化學過程中的常見問題之一。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在于學習過程中基礎知識不牢靠、不善于抓住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區別、不善于觀察和思考等。由于這些缺陷的存在,導致許多同學對問題視而不見,無法發現問題。學習過程是一個不斷發現問題并在此基礎上不斷解決問題的循環往復的過程。因此,不會發現并提出問題也就不能主動學習,從而導致學習水平低下。
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是在對事物進行全面觀察的基礎上,通過分析、比較、正向和逆向思維活動來實現的,同學們可充分利用一些學習工具書根據上面所標明的一節課內容的重點和難點在書上用紅筆標識出來,針對這些內容進行提問,希望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善于利用以上途徑,經常問一問、想一想,努力提高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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