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商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公布(2)
第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法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英語、商務英語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組織的口語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報考。其他專業(類)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色盲者不宜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廣告學、會計學、財務管理等專業。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美術類考生,湖南省考生專業成績以湖南省統考成績為準;其它省考生必須是已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方能填報,按“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的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調閱本科二批湖南省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105%,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不超過120%。
第十四條 按志愿優先的原則投檔,不設置院校志愿分數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條 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批次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的最低要求為BB,必測科目的等級最低要求為4C1合格。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加選測科目等級分計算錄取分,等級加分標準為A+加5分,A加3分,B+加1分。
第十六條 上海市、浙江省招生專業(類)不限定選考科目范圍。
第十七條 根據進檔考生成績分布設定專業投檔級差,盡量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可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到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盡量調劑到同學科相近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2017年湖南商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公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