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6-11 14:11:07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的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
續考考生必須準確填寫上一年考試檔案號,否則兩年成績無法合并計算。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