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全區各級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的文件精神和國家、省、市、區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經研究決定,2009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30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一,按照招聘單位提出的專業要求,參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查,專業資格詳見附件二。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黃巖區戶籍人員,戶籍以通告發布之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黃巖生源200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落戶的憑上學時原戶口簿或由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應聘;部分職位面向區外范圍人員招聘。涉及到工作經歷年限一律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止。行政、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能參加應聘。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要求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辦法 1、報名時間:8月15日至16日(星期六、星期日)兩天。 2、報名地點: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議室(區政府行政大樓1310室)。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需帶畢業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部分職位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及有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二張,一人限報一個職位,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詳見附件三。報名時須交考務費80元。 4、開考比例。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可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不開考的職位,不再放寬報名條件進行補報。 5、準考證領取。應聘人員在2009年9月7日至11日到區人勞社保局公管科(區行政大樓1306室)憑有效證件領取準考證,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60%,面試成績占40%。如個別職位經批準加試的,加試安排在面試后進行,總分為13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60%,面試成績占40%,加試分占30%。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題型為全客觀題,時間為90分鐘;《申論》考試題型為主觀題,時間為150分鐘。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筆試時間: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申論》 下午2:00——3: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該職位招考數的2倍預取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定。 五、錄用辦法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筆試、面試(含加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標準執行,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考察,合格者予以錄用。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抽簽方式確定名次。遇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該職位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黃巖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才可辦理正式錄用手續。已在企業就業的,錄用時由考生自己處理好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對偽造學歷、證書及證明者,一經發現,按人事部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有關規定處理,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勞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酌情研究掌握。 黃巖人才網www.hyrencai.com,www.hyrc.gov.cn 聯系電話:8412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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