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錄公務員筆試分數線、資格審查、面試等報告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0-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2009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控制分數線及資格審查、面試等有關問題的報告
各位考生,你們好!
按照規定,現將2009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及筆試控制分數線、面試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 筆試控制分數線
(一) 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法律專業知識》或《公安基礎知識》(三門科目)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20分,其中報考喀什、阿克蘇、和田地區、克孜勒蘇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10分。
(二) 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門科目)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00分,其中報考喀什、阿克蘇、和田地區、克孜勒蘇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90分。
(三) 考生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查閱本人筆試成績及排名。采集者退散
二、 面試入闈人員的確定
在筆試控制分數線以上,按每個職位排名順序依次從高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三、 資格審查
1、 資格審查時間
2009年10月15日—17日(每天10:00—18:00北京時間,中午不休息)。資格審查地點,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2、 資格審查部門
(1)自治區用人單位負責本單位招考職位的資格審查。
(2)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全區各級法院法官職位的資格審查;自治區人名檢察院負責全區各級檢察院考錄職位的資格審查。
(3)自治區地稅局、質監局、工商局、監獄局、勞教局負責本系統(單位)招考職位的資格審查。
(4)各地州市負責本地區招錄職位個各級人民法院除法官以外招錄職位的資格審查。
(5)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考職位(2569—2850職位)由招考地區人事局負責資格審查。
3、 攜帶相關證件:
面試入闈人員在進行資格審查時,需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自治區用人單位或地州市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免試《漢語基礎知識》的人員,須提供國家頒發的漢語水平考試(HSK)中C級()六級以上證書。
(2)報考法官、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服務器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4)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和“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
(5)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基層干部的配偶報考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職位的須提供縣組織、人事閉門出具的選派干部身份證明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7)新疆戶籍人員配偶(子女)須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等材料。
四 面試
面試時間:2009年10月20日——22日(每天9:30——15:30)
2009年10月18日18:00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網、新疆昆侖網、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面試地點和具體職位面試日程安排。
2要求
(1)通過資格審查被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須提前1天道制定地點報到,在正式面世開始時提前30分鐘到指定的侯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需提供供筆試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確認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面試費每人40元,費用自理。
(3)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錄用。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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