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考查要點:行政法(1)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2-03-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1)行政法治原則
①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則對政府行為的一個基本要求,即公共行政組織必須依照法定權限、法定方式、法定程序來實施行政治理行為。
②控制濫用自由裁量權。當代法治既答應行政自由裁量,也強調對自由裁量給予有效的控制,如立法的授權控制,行政程序規則的約束,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事后進行的合理性監督,等等。
③責任政府。依法行政,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是從正面對行政的要求,任何公共行政組織若違反這一要求,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責任。單純強調政府必須如何,而忽視政府違反這一“必須的義務”后應當承擔的責任,則無法從實質上控制行政權力的濫用。
④維護和促進****.建立在****理念基礎上的法治,是人類真正需要的法治。這就要求:第一,無論是立法機關的立法還是行政立法,都應當充分考慮人的基本尊嚴、自由和權利;第二,行政機關在法律未作細致、明確規定,享有自由裁量權之時,亦應尊重、保障人的基本尊嚴、自由和權利。
(2)行政公正原則
實體公正,就是行政組織作出的行政決定,在內容上必須達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見,不武斷專橫;總而言之,即相同情況相同對待,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合理考量相關因素,不考量不相關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組織在作出行政決定時,必須遵循形式上符合正義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設計上也更多強調程序上看得見的公正,具體包括:自己不得決定與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事項;在對兩個以上行政相對人尤其是有著相互沖突之利害關系的行政相對人作出決定時,不得進行單方接觸;在作出對行政相對人不利的行政決定之前應聽取行政相對人的意見。
(3)行政公開原則
行政公開的具體要求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①行政決定公開
任何行政決定,只要涉及外部公共治理事項,無論是行政政策、行政立法、行政執法,還是行政裁決、行政復議,最終的決定內容都應當以適當的形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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