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話題(三)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0-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熱點考試話題三:“醫鬧” 問題
1. 背景:
(1) 1月24日,江西省衛生廳、公安廳聯合發布通告,堅決懲處“醫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醫療糾紛或者事故為借口在醫療機構鬧事,沖擊或占據辦公和診療場所,在醫療機構內擺設靈堂。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等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的行為,均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他們多數是無業人員,每天穿梭于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商機”,甚至在街頭張貼廣告拉生意。然后再采取擾亂醫院就診秩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的賠償,這就是在南昌等多個地方出現的“職業醫鬧”。對此,昨日省衛生廳發布消息稱,這是嚴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將堅決打擊這種違法行為。
“患者同志,您好!我們來到醫院尋醫問藥,為的是治好病,但是醫院的貓膩使得我們看病難、看病貴,甚至出現致命的現象……如果您相信我們,如果您需要我們的幫助,請聯系我們。”這是張貼在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附近電線桿上的小廣告。這種“職業醫鬧”小廣告在省城一些醫院相繼出現特別引人注目,也引起了主管部門的關注。
2.從根源上看,戴斌老師認為原因是五花八門的,但就目前我國的主流觀點來看,對“醫鬧”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1)家屬盲目抱怨。一旦出現醫療事故,很多患者及其家屬都認為是醫院手術不成功所致,此時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辨別醫療糾紛,即使醫療機構沒錯,醫療鑒定也沒問題,家屬仍會習慣性地歸罪于院方。
(2)“悲中取鬧”。醫療事故一旦出現后,患者家屬出現哭鬧現象,有一些人趁機利用患者悲傷情緒煽風點火,甚至有目的地組織一批人公然與醫院對抗,從中達到分利目的。
(3)一些醫院態度不夠堅決。出現醫療糾紛,患者家屬上門鬧,最終因同情心賠錢。這種花錢買平安、息事寧人的做法也給“醫鬧”提供了機會。
(4)有一些媒體持這樣的態度,不管誰和醫院鬧糾紛和鬧事,都義無反顧地站在醫院的對立面,丑化醫療機構,導致醫患關系的緊張。
3. 有關“醫鬧”問題的解決對策,戴斌老師認為可以參考以下幾方面的對策:
(1)在發生暴力、爭議時,要及時溝通、疏導,并主動利用攝像、攝影、錄音等取證,以保護醫院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2)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顧問,參與醫療爭議及醫療案件的應訴,引導醫患爭議解決走向理性化、合理化。
(3)教育和引導患者及患者家屬如果對醫療機構的工作有意見或發生醫療糾紛時,應該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有關規定進行反映和處理。
(4)引導媒體報道的時候應該客觀地就事論事。
(5)健全完善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增強法律的公證性和權威性,充分尊重患者利益,合理保障醫院利益,根據醫患關系的特殊性創新糾紛解決辦法,建立全新的互信醫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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