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09-12-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省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開始今年的公開招聘工作。21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 《山西省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就招聘工作各事項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
此次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招聘的范圍是全額和差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新進博士(副高)以下人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有:省人民醫院(省臨檢中心)、山醫大一院、山醫大二院、省腫瘤醫院(省腫瘤研究所)、省兒童醫院、省中醫院、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山西中醫學院第二中醫院、山西中醫學院、山西職工醫學院、省眼科醫院、省第二人民醫院、省心血管病醫院、山西職工醫學院附屬醫院、省針灸研究所、山西博愛醫院。
招聘方案及招聘條件是:用人單位應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在省人社廳下達的年度錄用招聘計劃內制定單位招聘方案。招聘方案要明確招聘的崗位及條件、招聘的時間、招聘人員的數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招聘方案經省衛生廳同意報省人社廳審核后實施。招聘方案經審核同意后,須在省人社廳、省衛生廳、用人單位各自網站上同時發布相關招聘信息。
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對最終確定的參加筆試人數不達1:3-1:5比例的招聘崗位 (該比例應與進入面試的比例相同,由招聘單位確定,須在招聘方案中明確),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招聘的緊缺專業人才,經省衛生廳同意并報省人社廳批準,不受比例限制,但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單位擬聘人員平均成績。本年度原則上只招聘醫、藥、護、技專業技術崗位,除護理專業要求專科以上學歷外,其它專業要求碩士以上學位。單位急需的其他崗位及招聘人員條件需經省衛生廳審批后確定。
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測試》兩部分,可以一次組織完成。醫、藥、護、技崗位人員的招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其余崗位工作人員的考試,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測試》兩部分成績各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體檢、考核對象按筆試和面試權重相加后的總分排序,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衛生廳和人社廳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根據有關規定,參加公開招聘考試的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的人員、參加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含晉西北計劃)、參加大學生教師特崗計劃的人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可享受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李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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