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的一般程序是:出讓人發出拍賣公告,將土地使用權拍賣事宜向社會公布;競買,即在拍賣場所,競投人以拍賣方式向拍賣人作出應價;簽約,應價高者與出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履約,受讓人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出讓人向受讓人交付土地,并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獲得其土地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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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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