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考試輔導之裝運時間、裝卸率與滯期、速遣費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1-19
在定程租船時,貨物的裝卸時間、裝卸率會直接關系到船方的經營效益。為約束租船人,在租船合同中,對滯期和速遣問題要明確規定。
滯期是指在規定的裝卸期限內,租船人未能完成作業,耽誤了開船的時間。根據合同中滯期條款的規定,租船方要向船方支付罰款,即滯期費。
速遣是指租船人的實際裝卸作業時間比合同約定的提前。對此,船方向租船方給予一定的獎勵,即速遣費。每日的速遣費通常為滯期費的一半。
在簽訂租船合同時,租船方提出的裝卸時間要合適。若裝卸時間短,會有可能產生滯期費;反之,時間長,租船費則高,即使獲得速遣費也得不償失。裝卸時間的規定,一般有兩種方法,即按連續工作日或連續24小時的好天氣工作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