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0年公務員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4-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天津公務員考試錄取辦法如下: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具體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2(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其中,面試成績由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不進行專業考試的,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即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采取增加計算面試成績小數位數的方法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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