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下半年寧夏公務員考試仍然實行加分制度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9-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全國很多省份取消了公務員考試加分標準。記者9月6日從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獲悉,今年下半年全區公務員考試筆試仍然實行加分制度,具體加分標準按照之前公布的公告執行。
按照今年8月25日寧夏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2010年下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招考簡章》規定,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回族考生加10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加10分;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且報考法官、執行法官以外職位的,加10分;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報考非定向職位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加5分,服務期滿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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