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4-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4月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出臺。今年新疆自治區招錄公務員7194名,比去年減少約2000名,招考的職位主要是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鄉鎮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自治區部分垂管部門地州市、縣市區機關。招錄細則穩中有變,凸顯政策細化、嚴格化,同時也增加了考生的報考機會。專家深入解讀公告內容,并結合多年來對公務員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經驗對本次報考予以指導,幫助考生邁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考要求有所放寬
今年公告對新疆戶籍、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具體要求有所放寬:首先,對應屆畢業生的時間不設明確的界定,而去年規定為2010年8月18日資格審查前取得畢業證書。其次,有部分職位對戶籍不進行限制,詳細情況參加職位表備注欄中的說明。
二、招錄條件更加細化、嚴格化
1.時間限制更加嚴格化
2011年公告規定:“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包括:在新疆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自治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一年的滿八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二年的滿十六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三年的滿二十四個月。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2011年4月8日)”;“具有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注: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戶籍所在地和婚姻狀況為準)”。
而2010年公告中沒有時間的限制,相比之下,招錄條件更加細化、嚴格化了。
2.對報考資格的要求更加嚴格
2011年公告中“不能報名的人員范圍”增加了“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或在試用期內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未滿三年的考生”這一類人員,體現考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更加嚴格了。
報名時間:
2011年4月8日10:00時—4月14日18:3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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