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時間:2011年5月7、8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4-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新疆公務員考試時間:2011年5月7、8日。
1、筆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公共科目:《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法官、法官助理、檢察官、檢察業務部門科員職位的人員需加試《法律專業知識》。法官、檢察官職位《法律專業知識》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報考各級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的人員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
使用維吾爾文字答題的考生需加試《漢語基礎知識》,該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取得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的報考人員免試《漢語基礎知識》。
(1)《申論》:150分鐘,滿分100分;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20分鐘,滿分100分;
(3)《法律專業知識》:150分鐘,滿分100分;
(4)《公安基礎知識》:90分鐘,滿分100分;
(5)《漢語基礎知識》:6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加10分。
(2)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基層干部配偶報考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職位(職位代碼為:阿克蘇地區2122201-2122284;喀什地區2142285-2142379;克州2132380-2132415;和田地區2152416-2152453)的加5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試要求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4、筆試試卷命制
用維、漢兩種文字統一命制。
5、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時間安排(北京時間,下同):
1、報名、繳費時間
(1)網絡報名、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4月8日10︰00時—4月14日18︰30時。
(2)個別機關現場報名時間:2011年4月8日—4月14日,每天10︰00-18︰30時。
(3)繳費時間: 2011年4月8日10︰00—4月15日18︰00時。
2、筆試時間:2011年5月7、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1年6月10日18︰00時。
4、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7月12日—14日,每天9︰30—19︰00時(中午不休息)。
5、面試時間:2011年7月18日—22日,每天上午9︰30時,下午15︰30時正式開始。
6、體能測試、體檢時間:7月23日—27日。
7、考察時間:7月28日—8月5日。
8、公示時間:2011年8月11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