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人考函〔2011〕16 號 各市區人事考試中心(科干辦),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人才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人力資源服務辦公室,工業新區人力資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駐威有關部門(單位)人事(政工)科: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1〕298號)要求,現將我市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16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三、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經濟、建筑、規劃、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且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年底。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報名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6月27日— 7月15日。 現場審查時間:7月11日— 7月15日。 網上查詢及繳費時間:7月11日— 7月18日。 具體辦法: 1、報考人員登陸威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whrsks.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市直部門、中央及省駐威單位、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業新區報考人員請選擇威海市直報名點,其他市區報考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在地報名點。 3、網上提交信息、上傳照片成功后,報考人員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匯總本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帶照片、單位蓋章)、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所在部門出具相關工作年限證明信一份,以及報考人員檔案管理部門驗印的學籍或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一份,到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在威海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參加過2010年度全國相關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可不提供復印件,憑原件及相關考試準考證直接報考)。 4、各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提交的報考人員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確認審查結果。報名資格一經審查確認,不能更改。 5、報考人員可在現場資格審查第二天起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點擊“查詢打印”,查詢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在查詢截止日期前,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網上繳費過程中,如果有疑問,請查看網上繳費幫助或者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531—86678080,86678280。 6、繳費完成后,請及時登陸網站,點擊“查詢打印”,查看繳費結果。網上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 (二)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市直(含高技區、經技區、工業新區):威海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631—5205361。 環翠區:環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干辦,聯系電話:0631-5224845。 榮成市: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干辦,聯系電話: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631-6651690。 五、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1〕163號)和《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3〕70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70元。 六、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實行網上打印的方式,報名成功的考生須在2011年10月10日至16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因為考生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二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因此報名時一定要正確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 七、考場設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具體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四)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五)考生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六)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各級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大考試宣傳力度,嚴格資格審查,規范管理,精心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威海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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