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黨群機關錄用公務員公告解讀
來源:中公教育發布時間:2011-07-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山西省各級黨群機關(單位)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2011年山西省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的工作拉開了帷幕。這是繼2009年以來山西省黨群機關第二次在全省范圍內招錄公務員。此次招錄總人數為1381名,較2009年減少了408名,政策有緊有弛,更趨合理化、嚴格化。中公教育輔導專家深入解讀公告內容,希望幫助考生邁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報考年齡統一化
2009年在報考黨群機關的人員年齡限制中,“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進行了單獨規定,為“18周歲以上(1991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而2011年取消這一規定,所有報考人員的年齡限制統一規定為“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這就意味著對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報考人員的年齡進一步放寬,為更多考生提供了報考機會。
二、擴大“基層工作經歷”的范圍
2011年對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在2009年的基礎上新增人群,即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農村工作過,有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經歷的人員等。該政策為更多考生提供報考機會的同時,體現了政府對各類人才的政策性扶持。
中公教育專家提醒考生“關于各類時間的界定”:基層工作經歷、辭退、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涉及具體時間的,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1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三、加大向基層傾斜力度,為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設定專門職位,“加分制度”取消
2009年對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給予筆試加分的政策。隨著2011年國考首次取消對該人群加分制度,設置專門職位,各省隨之變化,山西省也不例外。
今年規定: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晉西北計劃的考生,服務期滿(2009年前參加服務)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學生村干部”考生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同時取消該類人員的加分政策。
從這一政策可看出政府日益關注高校畢業生的發展,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和建功立業,在基層中磨煉大學生意志,使其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并做出更大的貢獻,政府加大政策引導,新增了此類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此變化也體現了地方公務員考試越來越趨向國考。這部分新鮮血液的注入有助于公務員隊伍的發展。
中公提醒:由于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設定專門職位,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詳備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四、細化、嚴格化、合理化招考條件及政策
1.針對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人員,新增速錄技能測試
今年公告中規定: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人員,需參加7月1日至7日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舉行的速錄技能測試,并取得合格證。
此類考生應引起注意,抓緊最近幾天的時間熟悉《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速錄技能測試方法》并做好相應的考試準備。
2.報考條件嚴中帶寬
①寬:取消“新錄用公務員在本機關最低服務年限不夠五年的(含試用期)”不得報考的限定。
②嚴:2009年公告規定:在2005年-2009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今年取消此時間限制,規定為“曾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省對于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重視。
3.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的人員,專業考試免考需申請并接受現場審核
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其中,已經取得《法律執業資格證》的人員,專業科目免考,但需在報名確認、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免試申請表》,攜《報名表》、《法律執業資格證》、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于7月9日至13日分別到省法院、省檢察院進行現場審核,經省法院或省檢察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免試。
免試人員的專業科目成績按該科目本職位考出的最高成績計算(如該職位均為專業課免考人員的,專業科目成績以全省最高成績計算)。
如審核后不符合免試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將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和各職位筆試成績分布情況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此項規定有別于2009年的“單科成績(綜合科目、專業科目)達到60分者為合格,方可進入面試”。考生應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了解最低合格分數線的確定情況。
中公提醒:參加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考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中公教育友情提示:
報名時間:2011年7月2日至9日
繳費時間:2011年7月12日24: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1年7月26日至29日
筆試時間:《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1年7月30日 9:00—11:00
《申 論》 2011年7月30日 15:00—17:30
《專業科目考試》 2011年7月31日 9:00—11:30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