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練習題(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16 15:17:31
1.某工程雙方口頭協議委托施工任務,但雙方一直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在施工任務完成后由于發包人拖欠工程款而發生糾紛,此時就認定( )。
A.尚無合同關系
B.合同沒有成立
C.合同已經成立
D.由于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故發包人不承擔責任
【答案】C
【解析】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P25。合同尚未定立,但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視為合同成立
2.一個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合同,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2萬元,雙方各有1萬元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都有過錯,但甲方是主要過錯方(75%過錯),損失承擔應為( )。
A.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B.甲方賠償乙方1萬元的損失
C.甲方賠償乙方0.5萬元的損失
D.甲方賠償乙方2萬元的損失
【答案】C
【考點】
【解析】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應當根據過錯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共損失2萬元,按承擔比例甲承擔1.5萬元,乙承擔0.5萬元,因此甲應再支付給乙0.5萬元。
3.一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合同中未選擇協議管理,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后,施工企業應當向( )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
A.施工企業登記所在地
B.工程所在地
C.合同簽訂地
D.建設單位所在地
【答案】B
【考點】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
【解析】級別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地域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一個買賣合同執行的是政府定價,2000年2月1日訂立合同時價格為每千克100元,合同規定2000年4月1日交貨,違約金為每千克10元,交貨后付款,但賣方直至2000年6月1日交貨,而政府定價于2000年5月1日調整為每千克120元,買方應當按照每千克( )元向賣方付款。
A.90
B.100
C.110
D.120
【答案】A
【考點】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執行。P38
【解析】逾期交貨,本著懲罰性原則,選用就低原則,注意再減支違約金。
5.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一方逾期接受貨物時,遇價格上漲,應( )。
A.按原價格執行
B.按新價格執行
C.按原價和新價的平均價執行
D.按市場價執行
【答案】B
【解析】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執行。參見P38.記原則。逾期-懲罰,提取貨物-支出現金-懲罰就要讓他多支出現金,則就高原則。
6.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產開發商尚欠施工企業一筆工程款,并以資金緊張為由拒不付款。同時,購房者也拖欠房地產開發商的購房款,且已到該支付的時間。此時,施工企業應( )。
A.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主張該購房款
B.以房地產開發商名義向人民法院主張該購房款
C.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購房者主張該購房款
D.以房地產開發商名義直接向購房者主張該購房款
【答案】A
【解析】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代位權。參見P39施工企業(債權人)-房地產開發商(債務人)-購房者(次債務人).注意債權人必須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到期的債權。
7.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應商處去購買水泥,由于水泥標號不清楚而將425號的水泥當作525號水泥購入。該買賣合同沒有仲裁條款,發現問題后,承包人應( )。
A.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
B.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C.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
D.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撤銷該合同
【答案】B
【考點】
【解析】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參見P35。無仲裁約定,就不能仲裁,仲裁必須有仲裁協議。
8.《合同法》中規定的合同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任何一方因對方的違約而( )的行為。
A.解除合同
B.變更合同
C.轉讓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答案】D
【解析】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參見P38抗辯權只是中止履行合同,并未解除合同的效力
9.《合同法》規定,要約撤銷的條件是,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 )到達受要約人。
A要約到達對方之前
B.受要約人發出承諾之后
C.受要約人發出承諾之前
D.承諾到達對方之前
【答案】C
【解析】要約的撤銷。參見P27。注意要約的撤銷與撤回的區別
10.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既具有對合同未違約方給予補償,又具有對違約方實行制裁雙重性質的是( )。
A.罰金
B.賠償金
C.定金
D.違約金
【答案】D
【考點】
【解析】違約金的性質。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