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貨運代理人輔導(39)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二、國際多式聯運組織模式設計方法與實例
1、綜合評價選擇法
2、成本費用分析選擇法
注:知道名稱即可,不需掌握具體計算
多選題
1. 目前長江江海貨物運輸的方式有:( )
A.江海直達運輸 B.使用載駁運輸/子母船運輸 C.江海聯運 D.江空聯運
答案:ABC
2.以陸運為核心的多式聯運主要包括:( )
A.馱背運輸 B.公鐵聯運 C.大陸橋運輸 D.海鐵聯運
答案:ABC
第四章 國際多式聯運單據業務
基本要求:
1、掌握國際多式聯運單據性質、內容
2、熟悉北美陸橋運輸與提單使用
第一節 國際多式聯運單據(細化 掌握)
一、國際多式聯運單據的概念
1980年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的定義:
國際多式聯運單據(MTD),是指證明多式聯運合同以及證明多式聯運經營人接管貨物并負責按照合同條款交付貨物的單據。
1991年貿發會議/國際商會《多式運輸單據規則》的定義:
多式聯運單據是指證明多式聯運合同的單據,該單據可以在適用法律的前提下,以電子數據交換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以可轉讓方式簽發,或者(b)表明記名收貨人,以不可轉讓方式簽發。
二、國際多式聯運單據的性質
國際多式聯運單據分為可轉讓的和不可轉讓的兩種形式
1.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
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通常稱為國際多式聯運提單,具有多式聯運合同的證明、貨物收據與物權憑證三大功能。
2.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
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通常稱為多式聯運運單。目前,常見的標準格式為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的FIATA運單和波羅的海航運公會(BIMCO)的運單。
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不具有物權憑證功能,僅具有“多式聯運合同的證明和貨物收據”兩大功能。
這兩類單據的共同點是它們均具有運輸合同證明和貨物收據的功能。其最大區別在于: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具有物權憑證功能,可以轉讓;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則不具有物權憑證功能,不具有流通性。因此,收貨人一欄必須是記名的。
判斷題(2004年考題)
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根據發貨人的要求,可簽發轉讓或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證。( )
答案:正確
多選題
下列不具有物權憑證功能的單證是:( )
A.可轉讓多式聯運單據 B.海運單 C.空運單 D.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
答案: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