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龍江政法干警考試時間:9月17、18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8-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1、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每科以百分計算,總成績為200分。考試范圍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行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時間考試、統一評閱試卷、統一發布成績。
2、教育入學考試
教育考試科目包括: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考試范圍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3、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4、筆試時間
本次考試在哈爾濱市設置考點,于2011年9月17日、18日分別進行公務員錄用考試科目及教育入學考試科目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宜以《準考證》記載為準。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