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警察學員獲畢業證書后可成為公務員
來源:發布時間:2011-08-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8月10日,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2011年寧波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將招錄7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被錄取人員到指定院校培養兩年,取得畢業證書后,即可成為正式公務員。
面向三類人員
分別是: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大學生村官、服務西部或欠發達地區志愿者)。以上人員均要求寧波生源或者寧波常住戶口。
招錄人員中,包括公安系統的人民警察學員70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7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7名),司法行政系統的司法助理員學員8名(其中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名)。
定向培養
此次培養院校分別為浙江警察學院、上海政法學院。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后,與培養院校、省公安廳或省司法廳、招錄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違約者承擔違約責任。在校期間免收學費,按有關規定,還可以享受生活補助費。被錄取人員的戶口、檔案也轉至錄取培養院校。
有幾點需要注意
1.在校期間,將實施警務化管理和警察專業化教學訓練,并嚴格實行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技能和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實行淘汰制。
2.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合格畢業后,所在院校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關系轉至相關單位。招錄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實行一年試用期。
3.并不是被錄取了就一定能成為公務員。如果畢業時未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者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也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本人自行擇業。同時,還要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4.報考本科層次被錄取人員到招錄單位需服務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后,方可交流。
報名事項
考生可以登錄以下網站查看相關信息: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gov.cn)、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nbrs.gov.cn)、寧波考試網(www.nbks.net)。
注冊報名時間:8月17日0時-8月22日24時。報名網址: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2011年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招錄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浙江人事考試網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報名系統(zf.zjks.com)。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和教育入學考試,時間分別定在9月17日和18日。公務員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可參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報考警察學員的考生還要加試《心理測評》;教育入學考試只有一門,專科層次考的是《文化綜合》,本科層次考的是《民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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