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輻射環境監測站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11-09-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環保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成立于1988年,系省環保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2011年4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加掛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的牌子,實行以地方為主的省部雙重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國和浙江省核與輻射環境監管技術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技術指導、標準制定、重大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監測和核安全國際合作等工作,承擔浙江省輻射質量監測、評價以及伴有電離、電磁等項目的監督性監測工作。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3個崗位5名人員,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4-10級,其中專業4級最多只招聘1人)。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其他相關要求見下表:
此外,應聘者尚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學歷,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站(www.zjepb.gov.cn,“公示公告”欄目)
其中,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
報名方式:應聘者可將個人應聘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的方法遞交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人事科(聯系方式見后)。
報名材料: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復印件;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復印件不退回。
資格初審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和考試具體安排,并在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站發布考試預告。
組織考試人數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
考試擬定于2011年11月底前舉行。
考試采取答辯式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查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業務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等。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后,各崗位按1:1比例確定入圍人選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布考試結果。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并結合招聘條件要求進行,考核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實際工作經歷等。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省環保廳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聯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號(郵編:310012)
電話:0571-28860830
傳真:0571-28869200
電子郵箱:rsk-zp@rmtc.org.cn
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