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見政策問題(13)
來源:發布時間:2011-09-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考政策
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如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答:根據《公告》和國家公務員局有關文件精神,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原則上應在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具體時間于5月下旬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對于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延至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