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生可以減免公務員考試費用
來源:華圖發布時間:2011-10-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名確認時,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需減免考試費用的家庭困難考生,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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