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資料:刑法(6)
來源:發布時間:2011-10-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有關刑法的時間效力范圍,錯誤的說法是( )。
A: 我國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始于生效日,終于廢止日
B: 在溯及力問題上,我國刑法采取了從舊兼從輕的原則
C: 我國刑法在公布一段時間后再施行
D: 它與刑法的空間效力范圍共同構成刑法的效力范圍
答案: C
2.我國刑法對于空間效力的規定,采取的是( )。
A: 屬地原則
B: 屬人原則
C: 保護原則
D: 以屬地原則為主,兼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原則
答案: D
3.衡量公民行為能力有無的標志是( )。
A: 是否達到一定年齡
B: 是否具有本國國籍
C: 神智是否正常
D: 是否具有權利能力
答案: AC
1.下列犯罪中,主觀方面可以由過失構成的有( )。
A: 貪污罪
B: 介紹賄賂罪
C: 玩忽職守罪
D: 瀉露國家機密罪
答案: CD
2.新《刑法》規定瀆職罪包括( )。
A: 濫用職權罪
B: 行賄罪
C: 受賄罪
D: 行政執法人員構私舞弊罪
答案: AD
3.行賄罪的主體可以是( )。
A: 任何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公民
B: 國家工作人負
C: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D: 人民團體
答案: ABCD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