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西公安系統政法干警考試面試等有關事項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等部門《關于印發〈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法〔2011〕89號)和《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廣西公安系統2011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1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即公務員考試成績和教育考試成績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45分,同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45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鐘寧寧等1446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1年10月27日上午8∶00-17∶00,逾期不予辦理。
2、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警官高等?茖W校(南寧市長湖路6號)。考生可乘1、12、16、20、37、45、52、76路公共汽車到東葛長湖路口站下車后往長湖路北方向500米至該校長湖大門,并按引路標志前往驗證地點。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大專以下學歷或職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戶口為廣西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3、畢業證、學位證(報考雙學位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學位證);
4、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準考證;
5、報名登記表;
6、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退役士兵證(屬退役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8、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1年10月29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2、面試分兩個考點:
(1)廣西警官高等?茖W校考點:報考防城港、欽州、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市的考生在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長湖校區(南寧市長湖路6號)進行面試,考生可乘1、12、16、20、37、45、52、76路公共汽車到東葛長湖路口站下車后往長湖路北方向500米該校長湖大門,并按引路標志前往面試考場。
(2)南寧市育才實驗中學考點:報考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的考生在南寧市育才實驗中學(南寧市竹園路1號)進行面試,考生可乘19、65路公共汽車到市育才實驗中學站即到。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10月29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考試費?忌煌ā⑹乘拮孕邪才,費用自理。
5、下午進行面試的考生午餐費自理,每人交15元午餐費(統一由考務工作人員定送快餐,請考生自備零錢)。
6、考生需備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色照片兩張,以便在體檢時使用。
7、面試期間,考生一律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場所并嚴格遵守有關紀律。
8、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键c在教學樓前的宣傳欄公布,南寧市育才實驗中學考點在教學樓公告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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