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向就讀學校或擬受聘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 />
教師資格證申請流程 教師資格認證一般需要在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普通話測試(二級乙等)和 教育教學技能后就可以申報。筆試、普通話、試講都順利通過,則由該教育局頒發對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此證全國通用,無時效限制。 申請流程: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并愿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并依 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一)申請程序(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注: 1.應屆師范生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在讀學校提供。其余要求與往屆生相同。 2. 除了另有規定的高校教師外,申請認定其他類教師要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 3. 非師范畢業生(包括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上述材料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如果符合條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相應的受理期限內 通知認定結果。 (二)申請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相關部門受理,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資格認定時間 。 (三)認定機構:
據省教育廳有關部門介紹,為方便高校畢業生擇業需求,擬定從明年起在高校學生畢業在讀期間或離校前,完成自愿從事教師 職業的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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