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咸寧公務員轉正定級和登記工作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公務員)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我市2010年度考試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已滿,根據《公務員法》、《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的通知,現就做好公務員試用期滿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試用期滿轉正手續的辦理。用人單位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2010年度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后三十日內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的,上報轉正材料,包括個人總結、初任培訓情況、單位考核材料及轉正意見、《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在試用期滿審核意見欄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審批。
2、任職定級手續的辦理。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后,用人單位要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和本單位非領導職數情況,提出擬任職務和擬定級別意見,填報《新錄用人員任職定級審批表》(一式兩份,16K紙張,下載地址為咸寧市公務員局網),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審批。
3、公務員登記手續的辦理。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后,用人單位要根據《關于印發<咸寧市市直公務員登記工作辦法>的通知》(咸施公發[2006]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登記工作的通知》(咸組通[2009]42號)等文件規定,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新錄用工作人員的轉正、任職定級和登記手續辦理比照執行。
中共咸寧市委組織部 咸寧市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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