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警考試:行測備考推理類爭議試題解析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并不是所有的公務員考試的考題都有“惟一”確定的答案。各位參加考試的考生思維方式的不同,會導致一些考題具有“雙重答案”,甚至“多重答案”。國家公務員網考試研究中心的老師在此總結出了數道具有多個答案的推理類試題供大家進行參考。列舉出這些試題的目的并不在于給出最終的準確答案,而在于為考生提供多個角度來思考不同問題。
(一)數字推理類
例題1:(2003年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第5題)
1.01,2.02,3.04,5.08,( )
A.7.12
B.7.16
C.8.12
D.8.16
【分析】將原數列拆分為整數部分和小數部分進行考慮。小數部分構成等比數列,因此小數部分應當為0.16;整數部分為1,2,3,5……這個數列。
思路一:如果將這個數列視為質數數列,則這個數列的下一項應當是7。
思路二:如果將這個數列視為斐波那契數列,則這個數列的下一項應當是8。
因此這個數列推理題具有兩個答案。
2005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第1題為
1,2,3,5,7,( ),13
A.12
B.9
C.11
D.10
這個數列是一個質數數列,所求項為C選項11。這道題說明,在公務員考試中,可以將數字“1”視為質數,因為它也符合質數的最基本定義——“只有1和它本身這兩個因數的自然數叫做質數。”
【答案】B或者D。
例題2:(2009年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第2題)
168,183,195,210,( )
A.213
B.222
C.223
D.225
【分析】原數列可以視為差級數列或者遞推數列。
思路一:如果將原數列視為差級數列,則對原數列進行兩兩做差可得,15,12,15……這個數列可視為一個循環數列,由此推出下一項應當為210+12=222。
思路二:如果將原數列視為遞推數列,則原數列的遞推規律為前一項數字加上它自身每位上的數字和推出下一項數字。
168+1+6+8=183;183+1+8+3=195;195+1+9+5=210;210+2+1+0=213。
這兩種思路在公務員考試數字推理中都曾出現過多道試題,因此都可能正確。
【答案】A或者B。
例題3:(2008年陜西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第4題)
11,22,33,55,( )
A.77
B.66
C.88
D.99
【分析】與例題1類似,這道題也可以視為質數倍數數列或者運算遞推數列。
思路一:原數列是從1開始的質數的11倍構成數列,因此下一項為7的11倍,即77。
思路二:原數列是個遞推數列,從第三項開始,每項都是前面兩項之和,因此下一項為33與55的和,即88。
【答案】A或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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