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規定現職公務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職務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3日開幕的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上,共有三部省級法規提交審議,五部市級地方法規提交審查批準,此外江蘇省政府還匯報了多項有關立法議案的辦理情況,前沿生態、民生法規是其中最大看點。
看點→兩部前沿生態法規
無錫太湖新城要建生態城
蘇州水稻田納入濕地保護
無錫和蘇州提交審查的兩部生態法規,體現了江蘇發達城市的高品位發展追求。
無錫太湖新城生態城建設的高標準生態指標,用地方法規形式固化下來。23日提交審查的《無錫市太湖新城生態城條例》已勾畫出一個低碳生態城市的模樣。
無錫新城生態城,是指北至梁湖、南至太湖、西至梅梁湖、東至京杭大運河,總面積約150平方公里的區域。功能定位為無錫新的城市中心。
這個生態城分為東、中、西三個功能區。東區為高科技產業聚集區,中區為行政、金融、商住中心,西區為旅游休閑、影視文化拍攝基地。
生態城是什么樣子?法規規定,生態城禁止使用各類以煤、油為燃料的鍋爐;新建建筑的建筑節能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五;生態城的地下管線推廣采用管線共同溝;公共汽車采用環保節能型,建設步行、自行車專用慢行系統,設立公交專用道;通過各種管控措施,生態城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都要優于整個區域環境。
23日提交審查的《蘇州濕地保護條例》一大看點是:將永久性水稻田等列入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人工濕地,這既符合國際《濕地公約》的要求,也體現了蘇州江南“魚米之鄉”的特色,又有利于加強基本農田保護。這也是江蘇省的第一個濕地地方法規。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士介紹,條例對濕地等級進行了規定,按照保護級別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市、縣級(市、區)政府應當分別公布市級重要濕地、一般濕地名錄,設立濕地界標。要防止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人工濕地面積減少和污染,還應當確定永久性水稻田種植面積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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