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6)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
1、問:報考者如何進行職位報名?
答:除報考優秀村(居)干部、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公安系統警務航空、特警職位和農委系統漁業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統醫務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職位的人員外,報考者必須是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后,才有資格于2012年2月6日9:00至10日18:00參加首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招錄單位在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在網上職位報名時限內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更改報考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
在5月底首輪招錄結束后,首輪未被錄用的考生應及時了解或瀏覽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網上發布的招錄信息,可參加下一輪的職位報名。
2、問: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答: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錄單位具體負責。
3、問:對招考簡章中“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詢?
答:對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的,請與招錄單位直接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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