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錄用蔡錦森等2位同志為公務員的通知
來源:泉州人事人才網 發布時間:2011-12-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泉州市公務員局
關于批準錄用蔡錦森等2位同志為公務員的函
泉州市司法局:
你局《泉州市司法局關于錄用蔡錦森、李敏為公務員的函》(泉司函[2011]16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一年上半年政府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2011〕4號)以及《關于印發<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2011〕14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批準錄用蔡錦森、李敏等2位同志為泉州市司法局公務員,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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