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試水”公務員聘任制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1-12-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在深圳市成功試行職位分類管理和公務員聘任制的基礎上,廣東于近日決定在全省推廣這一做法。
據悉,該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未來5年全省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人事管理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設,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試行公務員聘任制。
據了解,該省將把公務員原來“大一統”管理模式劃分成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實行分類管理,因此,將有69%的公務員被劃入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并推行聘任制,以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效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增長,深化公務員管理制度改革。通過實施職位分類和公務員聘任制,部分公務員“官帽”將被摘掉,從而破解“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問題。
《規劃》強調,要堅持和完善從基層和生產一線考錄公務員的制度和辦法,探索建立從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選拔優秀人才到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以及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面向下級機關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的機制;探索珠三角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公務員雙向掛職鍛煉,以及公務員跨系統、跨部門交流輪崗的有效途徑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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