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公務員考試考生遲到被取消資格
來源:京華時報發布時間:2011-12-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日前,在深圳招考公務員資格初審階段,數名報考考生因遲到而被取消資格。對此,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7日公開回應稱,其后果應由考生承擔。
深圳市下半年招考公務員資格初審在15日8時30分到12時進行,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之前發布的公告,考生須于當天上午8時30分前簽到,在審查開始后到達現場候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而數名考生在當天8時30分后才到場,被取消資格。之后,個別考生質疑深圳市有關部門只發了公告卻“未以電話或短信通知本人”,并將公告理解成“12時之后到達才應視為自動放棄”。
對此,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7日回應稱,極個別考生不認真閱讀資格初審公告、對公告的要求不重視,造成失去資格,其后果應由個人來承擔;而且,守時是一名公務員履行公共服務職責所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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