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招考公務員面試考場和時間安排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時間:2011-1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報到和抽簽
凡參加12月21日上午和12月22日全天面試的考生,請務必于當天上午8:00前攜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三者缺一不可)到達面試考場的一樓大廳查驗證件。
凡參加12月21日下午面試的考生,請務必于當天13:00前攜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三者缺一不可)到達面試考場的一樓大廳查驗證件。
證件攜帶不齊或查驗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考場,并取消面試資格。面試開考時間(即面試時間是12月21日上午和12月22日全天的開考時間均為當天上午9:00,面試時間是12月21日下午的開考時間為當天14:00)一到,將封閉面試考場,考場外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考場。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服裝參加面試。
經證件查驗合格的考生應在關閉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并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后,立即到本人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候考室簽名報到(各職位的候考室分布及安排詳見教學樓入口及各候考室門口處張貼的示意圖)。經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后,進入候考程序。面試開考后,考生將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三)延誤處理
考生應按照上述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未按規定面試時間參加面試以及在其對應的面試開考時間之后到達面試考場的,均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封閉與等候
面試開考后,工作人員將按抽簽確定的各面試室面試順序引導考生進入相應面試室參加面試。其他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或其他特殊情況要離開候考室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候考考生需離開面試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負責人同意后按棄考處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候考室。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五)應試
上午和下午開考的面試分別使用不同試題。根據職位特點,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方式,部分職位采用非結構化方式進行。考生在面試中,應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話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的,當場取消面試成績。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六)等候成績
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到本面試室外的候分位置上等候,不得隨意走動,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回執)》后應立即離開面試考場。
(七)清場和離場
面試期間,除工作人員和考生外,清退考場和候考室內外的一切無關人員。離開候考室進入面試室的考生須帶齊隨身物品,面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后,應立即離開面試考場,不得在面試考場內逗留,不得與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交流。考生離開面試考場時帶齊隨身物品并領回所寄存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
(八)違規處理
考生攜帶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候考或面試的,無論是否開啟或使用,均視為已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及面試成績無效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有違反面試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