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先解決校車,后撤并學校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1-12-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令人痛心的校車事故頻發,將“撤點并校”這個原本公眾并不熟悉的教育詞匯再次推向前臺。一些輿論分析,不恰當的撤點并校制造了當前的校車困境。而正在征求意見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提到解決校車問題的一條措施是,“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縮短上學距離,減少交通風險。”顯然,這也間接承認了“撤點并校”增加了學生的交通風險。
事實上,前不久教育部負責人曾明確指出,不能提供校車服務的地方不能隨意撤并學校。這可理解為,應將配置安全、合格的校車作為撤點并校的前置條件。這被認為是“亡羊補牢”之策,因為在這之前,我國已有超過40萬所小學被撤并,當時校車問題并未充分考慮進去。
地方政府之所以十分積極地撤點并校,或許旨在通過減少辦學點降低教育投入,方便管理。但結果是,政府的成本降下來了,孩子家長的包袱卻加重了。之前一些鄉村學校在撤并時,村民就明確反對,理由之一就是孩子上學路程遠了,成本增加,且存在交通隱患,因此要求政府提供校車。可惜,由于撤點并校并未與配置校車同步,直接的后果就是,一些鄉村出現輟學率回潮,上學路遠,一些家庭干脆不讓孩子上學了,要么滋生了大量“黑校車”,直至今日的校車事故頻發。
既然如此,政府部門完全可以把通過撤點并校節約下來的錢投入校車保障,撤點并校省下來的錢用于配備幾輛校車,足矣。
而要讓這一問題真正得到解決,還在于改變教育決策機制。其實,如能建立將群眾意見納入決策體系的決策機制,給予受教育者及其家長參與教育管理、決策、監督、評價的權利,將克服由政府主導教育決策的弊端。對于正準備撤點并校的學校來說,是時候充分考慮孩子們上學遠的問題了;對于已撤點并校的學校來說,則要趕緊補上校車,并由家長參與,嚴格監管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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