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務員晉職需通過環境教育培訓
來源:新華網發布時間:2011-12-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將于2012年1月1日實施的《寧夏環境教育條例》規定,公務員初任和晉升職務培訓必須納入環境教育內容。
《寧夏環境教育條例》旨在加強和普及環境教育,增強公民環境意識,建設生態文明,是一部對環境教育作出系統規定的地方性法規。
根據《條例》的規定,寧夏將系統規劃包括針對環境意識、環境道德、環境法制、環境科普知識、環境保護技能、環境價值觀等開展教育活動。教育的重點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管理人員以及青少年。
為此,《條例》還規定,寧夏應建立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環境教育培訓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當接受環境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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