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招聘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 。
2、繳費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時。
3、筆試時間:2012年2月5 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前一周)。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2年2月25日18:00時。
5、資格審查時間: 2012年2月29日- 3月2日,每天9:30—19:00時(中午不休息)。
資格審查地點從2月27日起可登陸哈密政府網 (http://www.hami.gov.cn)查詢。
6、面試時間:2012年3月 12日- 3月 15日,每天上午9:30時,下午15:30時正式開始。每個崗位的面試時間、地點從 3月4日起可登陸哈密政府網 ( http://www.hami.gov.cn)查詢《面試日程安排表》。
7、體檢時間: 2012年3月19日- 21日。
8、考察時間: 2012年3月22日-3月31日。
9、公示時間: 2012年4月3日-4月9日。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報名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要求報名,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
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報名費、筆試費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執行。
因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一致的,責任自負;
2、筆試
(1)筆試科目
科目一 《公共基礎知識》,120分鐘,滿分100分;
科目二 《職業能力測試》,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由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須是公安部門開具帶有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按時參加筆試。
(2)試卷印制
本次考試試卷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印制。
(3)筆試加分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題的考生,筆試加分參照自治區公務員招錄考試有關規定執行。
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報考人員可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面試入闈人員可自行下載打印《資格審查表》。
3、資格審查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績為零分的人員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共同對面試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紀檢部門監督。面試入闈人員須持下載打印的《資格審查表》(須貼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須是公安部門開具帶有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請攜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或證明材料)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每人繳納面試費4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4、面試
(1)面試組織
在哈密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會同地直相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實施。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有加試專業測試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加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個程序。
(2)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的人員,在正式面試開始前40分鐘必須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面試通知單、報名表、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須是公安部門開具打印的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原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確認身份的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部分招聘崗位需加試專業測試的,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加試,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有加試專業測試成績的,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40%+加試成績×20%。以上筆試、面試成績、加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5、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由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復查)費用由參加體檢(復查)人員自行承擔。
6、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地直用人單位和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考察,考察形式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體檢合格的人員應填寫《哈密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表》(可登陸哈密政府網網站下載)并提交地直用人單位和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察結束后,考察結果由地直用人單位和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7、公示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經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密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8、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經審核批準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聘用期為五年,聘用期內不得流動。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繼續續聘的可簽訂續聘合同。新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或發現有違規、違紀及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一經聘用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
五、監督及相關要求
(一)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對提供各類虛假證件或相關證明及考試舞弊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類考試;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哈密政府網( http://www.hami.gov.cn)公告為準,將不再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2-2233169
監督電話
哈密地區第一紀工委:0902-2255057
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