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選調生考試報考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五、報名方法
2011年12月下旬公布選調職位和條件等信息。
選調生報名、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網址:xds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5日8:00開始至12月29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11年12月25日8:00開始至12月31日18:00結束。
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選調生報名登記表》,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選調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低于1∶3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選調計劃。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各單位不得限制報考人數。
報考人員經選調單位資格初審合格、繳費后,從網上下載打印《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本市高校的報考人員2012年1月10日前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外地高校的報考人員立即與選調單位聯系,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經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并蓋章后)送交選調單位審核。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分別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送交選調單位審核,具體要求是: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報名登記表需經鄉鎮黨委和區縣委組織部同時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報名登記表需經服務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的報名登記表需經共青團天津市委學校部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
市人才考評中心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具體實施工作。對通過資格審查并繳納考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發放準考證,組織相關考試。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具體辦法: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繳費期間內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大廳(和平區唐山道18號)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選調單位要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中共黨員證明信、學生干部證明信、優秀學生干部證書、三好學生證書、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及選調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按選調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其中,具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大學生還須攜帶以下材料:
1.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要提供所在區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學生要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人選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條件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考試
本次選調生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復習用書。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選調生考試。選調生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申論兩科,考察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發展潛能,滿分為200分,筆試合格線為12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審查合格并已經繳費(或已辦理了低保、特困減免考試考務費手續)的考生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時間:2012年2月22日8:00開始至2月25日18:00結束。
筆試時間為2012年2月26日一天,具體時間、地點等見《筆試準考證》。
面試階段考試包括結構化面談和專業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談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人選之比按1∶3確定(不足1∶3的,筆試合格者可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指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面試時間為2012年3月17日。
需要進行專業測試的,由選調單位根據錄用職位的要求,確定測試的內容和方法,成績不計入最終考試成績。
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或向各選調單位查詢。
七、體檢、考察
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調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自愿放棄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選調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體檢操作手冊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各有關高校(單位)給予相應的配合協助。
八、錄用接收
擬錄用人員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在選調生招錄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政治面貌、選調單位、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所在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選調生人選公示無異議,經審批后,發放《選調生通知書》。本市高校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有關高校發放,外地高校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選調單位發放。待選調生正式畢業,及時辦理有關派遣手續和錄用審批手續。
監督、政策咨詢電話:83606292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23112312
網絡咨詢電話:2331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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