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為中央公務員納入醫保做準備
來源:財新網發布時間:2012-02-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北京市醫改辦負責人3日表示,2012市級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做好中央國家機關公費醫療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醫保準備工作。
據新華網報道,北京市醫改辦主任韓曉芳3日在北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上作報告時表示,2012年將堅持鞏固提高,繼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市級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做好中央國家機關公費醫療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準備工作。繼續推進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付費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新農合市級統籌。繼續探索商業保險參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推動商業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
據財新網報道,北京市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約有100萬人。2010年,北京市全面啟動公費醫療改革。當年,北京市區縣公費醫療45萬人全部納入醫保,今年1月1日,市級公務員22萬人全部并入了醫保。目前剩下約33萬中央單位公務員,成為北京市公費醫療改革最后的對象。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視員張大發1月14日在與北京市政協委員交流時透露,2013年,中央單位公務員將納入醫保。今年將開始做準備。
新華網援引韓曉芳介紹稱,2009年北京在平谷區、西城區和海淀區試點公費醫療改革,2011年各區縣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2012年1月1日起市級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實現了全市公費醫療向基本醫保制度的轉軌。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整合是2012年全市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之一,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做好中央國家機關公費醫療人員納入職工醫保準備工作。
所謂“公費醫療”,是指國家通過醫療衛生部門,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免費醫療及預防服務的一項社保制度。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全國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據財新記者了解,目前還有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貴州、陜西等七個省份的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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