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控制標準是什么?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3-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70%;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50%以上;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50%以上。同時,其他兩類崗位應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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